歡迎報考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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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信息
校園簡介
◎辦學歷史
? ?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的工科類普通高等院校,前身可追溯到1953年的杭州水力發電學校,1984年成立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2013年升格更名為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4年12月成為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共建高校。2015年2月被授予“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同年被列入浙江省首批應用型建設試點本科院校。2017年以優異成績通過學士學位授予權評審。
? ? 不忘初心,薪火相傳。在新的歷史發展階段,學校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進一步轉變教育觀念,深化教學改革,加強內涵建設,構建和諧校園,努力建成一所立足水利、服務區域、特色鮮明,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應用技術型本科院校。
◎辦學條件
? ? 學校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風景游覽勝地──浙江省杭州市,占地面積1261畝,在校普通本專科在校生9100余人,其中本科生5000余人;現有專任教師51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占專任教師總數的43.5%,全國模范教師1人,全國水利職教名師6人,浙江省優秀教師3人,省教學名師4人,省教壇新秀5人,省“151人才工程”人選15人。學校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5億元;建有主干帶寬千兆的校園網系統;擁有印本圖書81萬余冊,另有各種紙質期刊1100余種,校圖書館已成為浙江省具有鮮明水利和數字化特色,水利水電文獻資源收藏最為豐富的圖書館之一。
? ? 學校堅持內涵發展、特色發展、錯位發展,初步形成了以工學門類為主體,以水利水電為特色,土木、機械、電氣、管理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現有10個教學院2個教學部,省級院士工作站1個,協同創新中心1個,校級研究所2個,有水利工程等6個浙江省級B類一流學科,25個本科專業和9個專科專業,其中1個省優勢專業,6個省特色專業。
? ? 學校實習、實訓條件優越,現有校內實驗(實訓)室44個,校外實習基地292個。其中,“計算機應用技術實訓基地”和“先進制造實訓基地”為中央財政資助的實訓基地;“水利工程綜合技能實訓基地”和“電力工程實訓基地”等4個為省級示范性實踐教學基地;共同擁有華東地區最大的河口試驗基地。
◎人才培養
? ? 學校圍繞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目標,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秉持“理實融合、實踐育人”教育教學理念,構建了能力本位“一主線、三統一、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平臺,并創新試點SWH-CDIO工程教育模式,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培養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上手快、后勁足”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 ? 學校注重學生軟技能和實踐應用能力的培養,素質教育碩果累累,學科競賽成績喜人。學校鼓勵和支持學生積極參與課外學術科技和體育競賽活動,近年來學生在參加的各種學科和體育競賽中,獲得了大量國家和省級獎勵,在同類院校中皆名列前茅。學校積極實施大學生“立德修身”德育工程,在文化育人、實踐育人等方面工作扎實、成果顯著,多次獲得國家級、省級文化建設成果和青年志愿服務項目、暑期社會實踐優秀團隊、無償獻血先進集體等榮譽。其中,“雙千雙百”主題實踐教育活動和“弘揚水文化培育水利人”獲評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二等獎和優秀獎。
◎學生發展
? ? 學校堅持“以生為本”,尊重學生個性化需求,促進學生多元化發展,允許學生根據個人專業興趣愛好按學校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鼓勵和支持學生通過考研、專升本、留學等途徑取得更高學歷,鼓勵和支持學生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獲取各類技能證書,鼓勵和支持學生積極投身創新創業。
? ? 學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畢業生綜合素質良好,用人單位普遍反映畢業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有潛力”。近5年來,畢業生一次就業率穩定在95%以上。學校被水利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分別授予“全國水利行業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建校60多年來,學校培養了一大批水利、電氣、機械等方面的專業人才,不少已成為水利系統管理部門或企業的領導和業務骨干,歷屆畢業生中有200余名擔任了市、縣 (市、區)水利局副局長以上領導職務,學校被譽為浙江水利水電人才培養的搖籃。
◎社會服務
? ? 學校發揮水利學科科研優勢,不斷深化與地方政府、行業企業的需求對接,主動服務“五水共治”“大花園”建設等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近年來,學校承接“五水共治”相關科研項目350余項,獲批國家級項目7項,省部級項目85項,獲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學技術獎二等獎1項,浙江省水利科技創新獎12項,浙江省社科研究優秀成果獎2項。公開發表SCI論文42篇,EI期刊論文20篇,國內一級期刊論文31篇,北大核心期刊和CSSCI論文127篇。
? ? 學校擁有一家具有水利部甲級資質的監理公司,是學院師生員工開展產學研相結合的平臺。公司成立于1993年,二十多年來,始終立足水利工程,倡導品牌,服務社會。公司承監的多個重大建設工程獲得省部級獎項,其中錢塘江北岸險段標準海塘工程榮獲魯班獎,是浙江省第一個榮獲魯班獎的水利工程項目;目前正在承監的溫州市甌飛一期圍墾工程,是迄今全國單體最大的水利圍墾項目。公司在發展中贏得了良好的社會信譽,已經成為一家名聲顯著的專業化監理公司。
? ? 學校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是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2017年12月,學校成立了全國首家河(湖)長學院——浙江河(湖)長學院,將深入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在理論研究、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等方面平臺優勢,立足浙江、面向全國,致力于建成服務全國治水工作的重要基地。
◎獎助體系
? ? 為鼓勵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忠義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完善的獎學金制度。為幫助和關心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更加健康成長,學校形成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貼息貸款、圓夢愛心基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助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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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法規政策,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19年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全日制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第六條?學校代碼:11481。
第七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歷證書:本科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專科學生畢業時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九條?辦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
第十條?郵政編碼:310018。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和規則,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檢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 86929017),同時接受各省級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面向浙江等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五條?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各省(自治區、市)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并根據當地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傳統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七條?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對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省(市、自治區)的考生,學校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專業錄取規則
(一)浙江省內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政策執行,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只要政審、單科成績、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二)浙江省外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考生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政審、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時,依次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擬錄取專業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三)無專業加試要求。
第二十條?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班(民考漢)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浙江省的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錄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該類選拔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對體育、藝術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商務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如生源不足時,則按英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英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二十六條?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條?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因專業培養需要,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科學與工程、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不適宜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的考生報考。 ?
第二十八條?為鼓勵成績優異的考生報考我校,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具體參見《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9級本科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六章?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等事項
第三十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三十三條?學校堅持“以生為本”,全面開放轉專業,為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提供資源保障。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學校聯系方式: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http://zhaosheng.zjweu.edu.cn/
電話:0571-86929123
傳真:0571-86929124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86929017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310018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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